江浙沪校园手球联盟小学生手球锦标赛-竞赛规程
一、组织机构
1、组委会:负责比赛的组织和筹划,具有对比赛的最终解释权。
组委会负责人名单:(由应届理事单位决定并经理事会会议通过)
张政(上海市手球协会副会长) 方晖(上海市手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) 顾正国(上海市手球协会副会长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小学校长书记) 胡国清(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小学书记) 马革(中国国家少年队教练) 张春生(中国手球学校校长理事会秘书长) 钱月丽(中国手球学校校长理事会国际部部长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校长书记) 陈锡江(中国手球学校校长理事会国际部部长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金家漕小学校长书记)
二、2018年承办单位
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
三、参加办法
(一)比赛组别
比赛设男子甲组、乙组;女子甲组、乙组。
甲组:年龄参照当年全国小学生手球锦标赛参赛资格(U12- 男、女组:(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,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)。
乙组:年龄参照当年全国小学生手球锦标赛参赛资格(U10- 男、女组:(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,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)。
(二)参赛资格
1、参赛队必须是各省、市地区一所建制学校的代表队。一所学校可选派多支代表队,但每一组别只允许一支代表队参赛。
2、年龄必须符合比赛规定的年龄段。
3、运动员只能代表本校参加一个年龄段的比赛。
4、报名人数:每队可报领队1名、教练员3名、医生1名,运动员14名。
5、资格审查后,参赛运动员少于10名的队不得参加比赛。
6、参赛选手须携带学籍证明,以便审核。已经办理学籍卡的学校以学籍卡为学籍证明。
7、凡弄虚作假,伪造学籍证明,虚报年龄,冒名顶替者,一经查出属实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,并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情节严重者,将取消后一年比赛资格。
8、凡参赛选手所报年龄与以往正式参赛记录不同时,以最大年龄为准。
9、参赛选手必须经学校医务室证明身体健康,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参赛报到时提供保单复印件),方能参加此次比赛。
(三)报名与报到
1、报名
参赛单位填写赛会的报名表,须完整填写学校名称。学校名称由三部份组成,省市+区+学校全名。报名表需校长签名,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章,并于开赛日一个月以前邮政方式寄到当届理事单位所在地(地址:昆山市黄河北路127号 庄永刚)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至邮箱jskszyg@163.com,逾期报名不再受理。报名表必须电脑打印且内容填写齐全,手写无效,报名截止日:2018年4月23
2、凡已报名参赛的单位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,须于赛前至少10天以各种形式上报组委会(电话:庄永刚 联系人:13862600830)。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不参赛单位,组委会将视情况取消其下一年度参赛资格。
3、报到
各队于赛前一天,5月25前报到,裁判员赛前一天5月25报到。
4、比赛时间
2018年5月26--27
5、离会
各参赛队应按大会安排日程离会。如需提前离会,应报告竞赛处,得到批准后方能离会。
四、竞赛办法
(一)分组原则:
1、按上届比赛成绩分组。
2、区域平衡。
(二)运动员上场参赛原则
为了更好地鼓励每一位报名参赛运动员有机会上场,原则要求每场比赛每一位上场运动员上场时间不少于5分钟(除被红牌罚下之外)。
(三)凡参赛队为3-6个队,采用单循环的办法比赛;
凡参赛队为7-16个队则分组,采取预、决赛办法进行比赛:
1、预赛:分成两个组,采用分组单循环的办法进行比赛,排出各小组的名次。分组由组委会采用抽签办法决定。
2、决赛:获预赛各小组第1、2名,第3、4名,第5、6名(以此类推)的队分别组成一个组,采用交叉淘汰赛的办法决出第1-4名、第5-8名的名次,依此类推。当最后一组不足4个队时,采用下列办法进行比赛:如为3个队,则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(第一阶段相遇过的队成绩有效,不再重复比赛)。如为2个队,则采用同名次赛办法决出名次;如一个队时,则该队不再进行比赛,仍然位于最后一个名次。
注:采用循环制方法进行比赛时,如每场比赛结束时,比分为平局,均不再进行加时赛。
交叉淘汰赛和同名次赛的比赛结束为平局时,不再进行加时赛,挑边后直接进行七米球决出胜负。
(三)比赛时间和名次决定
1、比赛时间:甲组和乙组均为10×2分钟,中间休息5分钟
2、胜一场得2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弃权队按0:10计算,如弃权时净负球多于10个,则按实际比分计算。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,并由仲裁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其它进一步处理措施。
每场比赛每队可以暂停两次,上下半场各一次;受罚出场时间为1分钟;受罚3次后自动取消比赛资格;
3、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:
(1)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;
(2)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;
(3)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;
如果积分仍然相等,积分相同的队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:
(4)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;
(5)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;
如仍相等,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,由仲裁委员会代表主持,在各有关队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抽签决定。
(四)比赛服装
各队应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(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双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),上衣前后应有清晰实心的号码(胸前号码至少10cm高,背后的号码至少20cm高),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。
(五)比赛场地
参照当年全国小学生手球锦标赛比赛场地。
(六)竞赛规则及用球
比赛采用7人制。如遇下雨,比赛无法在室外场地进行时,将在室内进行7人制或5人制比赛,比赛场地及球门也将进行相应改变。
采用国际手联最新审定的《手球竞赛规则》。
比赛用球:参照当年全国小学生手球锦标赛规定用球;甲组使用1号手球;乙组使用0号手球。
五 、奖励
(一)所有参赛球队和运动员均颁发参赛证明,前三名颁发奖杯;
(二)设一二三等奖,第1-4名一等奖、5-8名二等奖、第9名以后三等奖,并颁发奖杯或奖牌。
六、仲裁:
(一)由应届理事会负责组成。成员为:龚国庆、庄永刚、陈敬伟
仲裁委员会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开展工作。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队,需在赛后二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,并由申诉方领队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,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,如申诉被驳回,申诉费上交江浙沪校园手球联盟理事会。如胜诉,申诉费退还申诉方,比赛结果不得更改。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。
(二)在比赛中发生斗殴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,经核实,将按违犯《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手球协会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国手球协会竞赛纪律条例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,并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。
(三)球队负责人有责任协助管理好本队队员的亲属,尽量避免出现扰乱正常比赛秩序的现象;如比赛被严重干扰而无法进行时,当场裁判员有权对相应球队负责人作出处罚。
七、裁判员
由应届理事单位决定并经理事会会议通过。裁判挑选原则:1、就近;2、专业。
八、经费
各参赛队须缴纳参赛费用,(会员单位每参赛队1000元,非会员单位每参赛队2000元)用于裁判费、比赛宣传、奖状奖杯等列支。各参赛队差旅费、住宿费自理,每人每天需交纳伙食费用由当届理事单位决定(2018年每人100元)。超编人员经费自理: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,提前离会不退费。汇款单位全称:昆山市财政局开发区分局(非税收入专户)7066500521120100183972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
九、其它
(一)比赛期间可由当届理事单位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请各参赛运动队认真准备节目,展示自身才华和学校风采。
(二),所需费用各队自理。
十、未尽事宜当届理事单位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江浙沪校园手球联盟理事会。
江浙沪校园手球联盟理事会
2017年12月
江浙沪校园手球联盟小学生手球锦标赛-竞赛规程
- 11-10
- 11-03
- 10-27
- 10-21
- 10-18
- 10-13
- 10-13
- 10-13
- 10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