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
关于印发《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
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江苏电大昆山学院,各中小学、成教校,有关幼儿园,各直属单位:
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加快建立一支与昆山教育和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名教师、名校长队伍,现将《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昆山市教育局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
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
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科研激励机制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教育实际,特制订本奖励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鼓励全市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研,在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的双重探索中勇于创新、著书立说,形成一批体现先进理念、具有昆山特色的教育研究精品,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学科专业水平,引导教师向科研型、专家型、学者型教师发展,加快提升昆山教育发展与创新的整体水平。
二、奖励类别与标准
(一)专著
教师个人或以第一作者身份,出版有正式书号的理论性、实践性、启发性较强的教育教学类著作,可获得20000~50000元奖励。细则如下:
正式出版后的首次奖励 | 10~20万字20000元、20万字以上25000元 |
获得昆山市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一、二、三等奖追加奖励 | 一等奖10000元、二等奖5000元、三等奖2000元 |
获得苏州市及江苏省哲学社会奖或自然科学奖一、二、三等奖追加奖励 | 一等奖15000元、二等奖10000、三等奖5000元 |
说明:
1.教辅类、编写类、编著类书籍不属于专著;
2.一人出版多本专著者可以累计获奖,但每人每年该项奖励最多不超过50000元。
(二)成果汇编
获得苏州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教师,独立出版有正式书号的教育教学类个人成果汇编,可获得5000~20000元奖励。细则如下:
正式出版后的首次奖励 | 10~20万字5000元、20万字以上10000元 |
获得昆山市哲学社会科学奖或自然科学奖一、二、三等奖追加奖励 | 一等奖5000元、二等奖3000元、三等奖1000元 |
获得苏州市及江苏省哲学社会奖或自然科学奖一、二、三等奖追加奖励 | 一等奖10000元、二等奖5000元、三等奖2000元 |
说明:一人出版多本成果汇编可以累计获奖,但每人每年该项奖励最多不超过20000元。
(三)论文
凡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,在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”或“中文核心期刊”字样的教育教学报刊上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的论文,可获得1000~10000元奖励。细则如下: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的报纸上发表 | 2000~3000字1000元、3000字以上1500元 |
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| 2000~3000字2000元、3000字以上2500元 |
在《教育研究》《课程教材教法》《中国教育学刊》《人民教育》等重要刊物上发表 | 2000~3000字4000元、3000字以上5000元 |
获得江苏省“教海探航”、“师陶杯”、“五四杯”、“新世纪园丁杯”一等奖 | 1000元 |
说明:
1.内容一样的论文不重复奖励,以最高级别为准;
2.一人有多篇论文发表、获奖可以累计,但每人每年该项奖励最多不超过10000元。
三、申报、评审和奖励办法
1.奖励以年为周期。2011年4月申报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;以后每年4月份申报一次(前一年成果)。
2.申报者填写《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》(一式二份,成果较多者可填写多张表格),并附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报教育局教科室,验证无误后,申报者带回原件。
3.教育局成立昆山市教育学术委员会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,确定奖励金额,于每年教师节发放奖金。
4.三个类别的奖励可以累计,但每人每次获奖最多不超过50000元。
5.本办法从2011年起试行。
6.本办法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。
四、昆山市教育学术委员会名单
主 任:褚志愿
副主任:陆 琪 张 云 周雪明 陈伟莉 林文平
委 员:吴剑平 宋瑞龙 李章龙 周 强 蔡援文
倪素红 张敏华 顾建芳 陈炳飞 高子阳
姜红珍
附: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
附:
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
姓 名 | 单 位 | ||
成果1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2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3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4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5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6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7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8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9 | 成果类别 | ||
成果10 | 成果类别 | ||
单位意见 | 盖章 | ||
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(含奖励金额) | 评委代表一: 评委代表二: | ||
教育局审核意见 | 盖章 |
年 月 日
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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